审计表明四川多个地方截留抗震救灾资金 |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晓松
时间: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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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截至目前,审计署组织对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审计工作已全部完成,审计署去年12月31日公布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移送给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案件146起,涉案人员162人;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尽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个别地区、单位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问题。
审计表明:四川省崇州市旅游局、交通局损失上报数据汇总重复,多列受灾损失12.34亿元。
四川省财政厅将收到财政部安排的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经费2000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
截至去年9月底,陕西省财政厅下拨给市县的救助金40.25%未发放。安康市收到省财政厅下拨的灾民救助金绝大多数未发放。截至9月20日,四川省茂县尚未兑付3862名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
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去年5月和6月拨给黑水县的抗震救灾资金至去年9月17日仍留存在县财政局。彭州市建设局去年6月和7月收到财政拨给的抢险救灾资金至去年8月4日仍未使用。
四川省茂县卫生局将县财政拨入的捐赠资金2.02万元以会务费的名义列支,用于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共青团甘肃省委将上级拨付给以及自行接受的救灾捐赠资金下拨至基层单位用于工作经费86万元。甘肃省陇南市交通征稽处将省交通征稽局下拨的抗震救灾专项补助款用于奖励、发放职工补助和防暑费4.96万元。
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铁路局等7家中央在川单位组织本系统职工为灾区群众和本系统内受灾职工捐献的救灾资金,截至去年8月底,尚有2640.43万元存放在这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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