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精想吃唐僧肉 有些“文章”正在妖言惑众 |
来源:搜狐博客
作者:非乐 (个人主页)
时间:20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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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行业媒体的一篇文章《有些“创新”已经走火入魔》引起来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继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副秘书长、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尹虹博士撰文回应之后,署名“非乐”的一篇文章再次对《有些“创新”已经走火入魔》进行回应,现全文转载,供大家讨论。
初读《有些“创新”已经走火入魔》这篇奇文,当时的感觉是荒唐加无知,却并没往深处想,只当是无聊文人的瞎折腾。后读尹博士的短评,才知道自己太天真。在瞎折腾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作者的弥天祸心:该文嘲弄并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正是陶瓷行业创新之核心所在——仿古砖由舶来品到本土化的文化创新﹗
如果单从字面上看,该文似乎还不错,想象力挺丰富,文句也很流畅,无愧为才子手笔。可惜的是,作者的“大智慧”用错了地方。因为他仅凭仿古砖上绘制了车马出行图、四象与二十八宿、仿青铜器、酒器爵、兵器戈等,就断言是“死人砖”,现代家居用上这类砖,就是“活死人墓”。如此演绎,已经不只是对陶瓷行业的污蔑,更是对广大使用者的恶毒诅咒。
中国人历来有厚葬的习俗。历史上的达官显贵们,幻想死后继续享受富贵荣华,于是把生前的场景浓缩进坟墓。这才有考古学家通过出土文物,再现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可以说,古墓里的绘画、器物等,大多是仿效当时活人所用之物。即使瓷砖上用了这些题材,也是借用古人的灵感与智慧,丰富现代人的居家生活。我不明白,这样的瓷砖如何就变成“死人砖”?这样的家居如何就变成“活死人墓”?按照该文作者的逻辑:凡是墓室中用过的,活人都不能用,否则就在劫难逃。如此一来,我们吃饭只能用手抓,因为碗筷之类墓中有得是;衣裤也不能穿,只能裸奔,因为死人是穿衣服下葬的;首饰也不能戴,因为死人常常披金挂银;结婚更不行,只能打光棍,因为古墓中也有夫妻合葬;据说中国旅游图形标志的原型,就是汉墓出土的《马踏飞燕》,国人千万不可参团旅游,否则就是走向坟墓……
当然,以作者的“大智慧”,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在荒唐的演绎之前,他早已打出了“据专家告诉笔者”的独白。如果有错,那也是专家的事,与作者无关。作者的高明我们不得不钦佩:事是自己惹的,责任却由别人承担!只是我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种“高明”与智慧有何相通之处,倒觉得与阴险挺般配。但我依然怀疑这个所谓“专家”的身份,要么是作者自谦,要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盗墓专家。只有在盗墓者眼中,古墓才是他的财富源泉,死人才是他的衣食父母。他当然希望,普天之下、莫非古墓。甚至在作文章这类雅事时,也要配上一长串“奠”字,弄得像祭祖似的。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一个陶瓷界普通的“形式创新”,有人何以会痛心疾首,仿佛如丧考妣。倘若他对陶瓷行业有宿仇,秉承父嘱师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倒佩服他的那点勇气。但据了解,其人完全是门外汉。如此用心良苦、极尽诅咒污蔑之能事,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自视太高,而把陶瓷人想象得太愚昧(从文中“把小聪明当作大智慧”就能佐证):他是智慧顶天的精英大士,文化是他的专利;而陶瓷人只是一群会耍点小聪明的“泥巴匠”。如今,“泥巴匠”居然玩起文化,侵犯他的专利,让精英们的脸面往哪搁?不把你这些“泥巴匠”赶进坟墓,精英们怎能自在招摇?赶进坟墓已经是手下留情了,没把你们化骨扬灰、打进十八层地狱,够给面子了。你们这些“泥巴匠”,快点谢谢哥们才是!
平心而论,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建陶已经挤身世界先进之列,行业恶习委实不少,人格濒临破产的小人也并非绝无仅有。唯其如此,才更需要批评。但批评必须是善意的、有建设性的,而绝不能借批评之名,大兴文革笔法、绍兴师爷作派、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行业可以容忍各种批评,唯独不能容忍污蔑与诅咒;可以容忍真小人,唯独不能容忍包藏祸心的伪君子。
陶瓷是一门土与火的艺术。这就决定了陶瓷人的胸怀:不管东土西土,能烧出瓷砖就是好土。绵延数千年的窑火也炼就了陶瓷人的火眼金睛:如果你是妖孽,即使你幻化成冰清玉洁的小龙女、风流倜傥的唐伯虎,在陶瓷人眼里也只是一堆狰狞的白骨;如果你自诩为精英,充其量也不过是一只白骨精。想吃唐僧肉,还得问问博士手中的金箍棒。
妖孽不除,何以兴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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