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测办理流程 |
来源:-
时间:20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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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确定您要检测的样品,向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业务部门索取检验合同单; 第二步:拿到检验合同单后,请务必按照检验单上的内容,逐项填写,特别是【样品名称】、【检验依据(参照标准)】、【检验内容(如果按照您提供的标准,检验全项,您就写全项)】必须认真填写,因为以上三项是检测费用、送样品数量的重要依据。 第三步:特别提醒的是:您要检测的如果是粉料,请务必在备注一栏里注明“水灰比是多少”; 第四步:检验合同单填写完毕,请与您联系的业务部工作人员联系,将检验单发送给工作人员; 第五步:工作人员对你的检验单核对后,会发检验通知单给您,通知您要邮寄的样品数量、检测费用、检测时间及注意事项等; 第六步:受检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把检验样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写清楚收件人和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 第七步:受检单位将按照通知单上的检测费用,汇到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户 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账 号:0200 0068 0901 4437 256 开户行:工行北京朝阳管庄支行 把汇款底单通过传真、QQ或邮件发送给接待您的工作人员; 第八步:收到样品后,分派到中心各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检测报告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到受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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